最新!山东税务官方答复热点问题(包含水利基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1-02-25 12:24   阅览次数:

我单位2020年第4季度有税费种未按期申报,现通过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操作时提示“您已逾期,请依法依规先进行行政处罚,再进行逾期申报”,具体怎么办理网上处罚?

产生逾期未申报情况时,您可按以下操作办理网上处罚、逾期申报: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首页信息提醒弹出框中查看逾期申报信息,如下所示:

点击未读信息,出现具体提醒列表,如下图:

信息列表中提醒类别为“逾期申报”,提醒小类名称为“逾期申报催报信息提醒”,点击该信息可以查询未申报情况,如下所示:


电子税务局针对逾期申报处罚提供“网上办理”和“办税服务厅办理”两个选择,选择“网上办理”后需等待税务人员审核,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则流程结束。

选择“网上办理”,如果税务机关已经出具简易处罚决定书,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简易程序处罚”模块进行文书确认后罚款缴纳,完成后再进行逾期申报。

如果税务机关未出具简易处罚决定书,会进行提示纳税人等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缴纳罚款、逾期申报,如下所示:


点击“确定”后,推送税务机关审核。

如纳税人需缴纳罚款,税务端审核完成后向纳税人端推送行政处罚信息,纳税人可通过“简易程序处罚”模块进行文书确认及缴纳罚款,然后通过“逾期申报” 模块完成逾期未申报的税费种申报。


PART 02

我单位存在逾期未申报的税费种,尚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协议”,应该怎么办?

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优化后,网上逾期申报时建议先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协议”。纳税人在接收到逾期申报催报信息,选择“网上办理”时,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协议”,尚未签订时会弹出提示“建议您签订税务文书送达协议,签订后可继续办理后续业务,若您不同意签订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获取相关文书后再办理后续逾期申报业务”。

请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协议”:

一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系统弹出信息提醒,可确认是否办理,如下图所示:

二是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模块下完成。

PART 03

我单位会计制度备案的类型是“企业会计准则”类,为何“财务报表报送”模块提供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均为(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的银行类),而不是一般企业类型?

当您单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适用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且税务登记的行业明细为“6600货币金融服务”或“6900其他金融业”时,系统将提供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银行类)”的报表;如您单位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类型的报表时,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变更国标行业,依本单位经营范围选择适用的一般企业的国标行业类型。


PART 04

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在《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模块,申报2021年1月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导入模板时系统提示“您导入的代扣代缴文件中含有未认定的代扣代缴税费种,请检查并上传正确的文件”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目前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已对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进行了处理。

本期申报时出现此情况,请检查您单位申报时上传的模板中,是否仍填写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项目,如已填写请将模板中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项目删除,再重新导入申报。


PART 05

我单位申报2021年1月税款所属期的印花税时,核定计税依据、核定比例这两列是灰色的,无法填写。之前都是可以填写的,请问是为什么?

出现此情况,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印花税的税(费)种核定信息,出现此情况是因有效期止为2020年12月31日,该核定信息当前属期已无效,所以核定计税依据、核定比例这两列无法填写。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有效的印花税核定信息,然后再进行申报。


PART 06

我单位增值税等申报表已完成签章,如何查看已签章的报表文件?

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电子签章-申报表签章”模块或通过登录后首页左侧特色业务栏下的“电子签章-申报表签章”模块进入查看,如下图所示:

点击右侧“查看”按钮,即可打开已完成签章的报表。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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